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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

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..

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

http://goo.gl/URy8ZL

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第9款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5/02/032.增資資金來源:104年度盈餘分配股東紅利3.發行股數(如屬盈餘轉增資,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):1,573,8464.每股面額:新台幣10元5.發行總金額:15,738,460元6.發行價格:不適用7.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:不適用8.公開銷售股數:不適用9.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(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):每仟股無償配發100.000019股10.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: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,股東得自除權時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5日內,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,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,依公司法第204條規定,按面額折付現金,計算至元為止(元以下捨去),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,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,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,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。11.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:與已發行股份相同12.本次增資資金用途:充實營運資金13.其他應敘明事項:(1)本次發行新股之除權配股基準日、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,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,授權董事會訂定之。(2)本次增資相關事宜,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、庫藏股轉讓或註銷而影響流通在外股數,以致股東配股率發生變動者,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調整之。(3)本增資案所擬訂事項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時,授權董事會辦理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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