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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20款1.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(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):台南市關廟區埤子頭段1283地號土地1筆2.事實發生日:104/11/10~104/11/103.交易單位數量(如XX平方公尺,折合XX坪)、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:(1)交易數量:1,508.00平方公尺,折合456.17坪。(2)每單位價格:10,000元/坪。(3)交易總金額:4,561,700元。4.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(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,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,得免揭露其姓名):(1)交易相對人:高玲瑤。(2)與公司之關係:本公司副董事長之配偶。5.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,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、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、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:(1)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:該地段位於本公司創鑫大樓前方,為廠區完整性規劃及配合未來營運發展需要,且關係人持有該標地物之地點、位置及面積經評估後均符合本公司相關需求。(2)前次移轉之所有人:張飛鴻、張飛鳳、張天賜、張福助、張生展、張生財、張生吉、黃志良共8人。(3)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:無。(4)前次移轉日期:99年11月28日(5)移轉金額:土地取得成本320萬元,加上填土、整地、過戶及仲介相關費用約60萬元,合計約380萬元。6.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,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、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:不適用7.預計處分利益(或損失)(取得資產者不適用)(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):不適用8.交付或付款條件(含付款期間及金額)、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:尚未簽訂買賣合約,未來將依不動產買賣合約支付9.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(如招標、比價或議價)、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:(1)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:授權董事長在核決權限內完成購地相關手續及支付費用,並向董事會報告後續進行情形。(2)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:專業估價機構估價資料及參考市場行情。(3)決策單位:董事會10.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:(1)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:精準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(2)估價金額正常價格新台幣 3,147,600元 特定價格新台幣 5,018,000元11.專業估價師姓名:余忠政12.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(94)台內估字第000219號13.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是14.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15.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不適用16.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不適用17.經紀人及經紀費用:不適用18.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:該地段位於公司創鑫大樓前方,且毗鄰公司丁種建築用地土地,公司已將其合併作為綠地、部分道路及儲藏間使用,為使廠區完整性規劃及配合未來營運發展需要,且關係人持有該標地物之地點、位置及面積經評估後均符合本公司相關需求。19.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:無20.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是21.董事會通過日期:民國104年11月10日22.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民國104年11月10日23.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:是24.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」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25.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,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26.其他敘明事項: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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